尊敬的客户:
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和工信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和新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《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规定,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,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,否则属于违法行为。
对于没有办理经营许可证或非经营性ICP备案的网站,将予以罚款或关闭。因未备案或备案失败而引起的网站关闭或其他一切后果由客户自负。广州奇码科技将依据国家法规随时检查备案情况,对未备案或备案失败的网站予以关闭,备案成功后再给予开通。
我司将于2009年6月15日针对国内的所有站点进行清查,凡未备案网站的国内空间将关闭处理,请各用户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。
广州奇码科技有限公司
2009-4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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